(2014年9月24日陜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

  趙建綱的陜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丁和平的陜西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二)免去:

  周建明的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高波的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wù)。

  (三)免去:

  袁高亮的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陳培貴的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李志新的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