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準備結婚,蘇先生的兒子與女友共同出資購買了一套新房,登記房產證時寫上兩人的名字。最后婚沒結成,男方退還了女方的購房款,但要把房產證上女方的名字去掉,就得掏好幾萬元的稅費。這讓蘇先生大為不解。

  蘇先生告訴記者,一年半以前,他的兒子處了一個女朋友,起初雙方很談得來,就考慮到婚房,于是,雙方共同出資,在北郊一小區花近70萬元購買了一套新房,其中,女方支付了1/5左右的房款。在登記房產證姓名時,男方為表現自己的誠意,把女方的名字加了上去。

  不過,相處了一年多,雙方覺得還是不合適,決定和平分手。男方退還了女方購房的款項,并且雙方簽署“協議”,女方同意房產證上,把自己的名字去掉,并愿意配合辦理此事。本來蘇先生以為有了這個東西,就可以安心了,不過,最近房產證快要辦理下來了,他去一咨詢,高額的稅嚇了他一跳。

  “西安二手房交易市場的工作人員對我說,我們要想把名字去掉,就得交3%的契稅,5.6%的交易稅(經核實為營業稅),和1%土地稅(經核實為個人所得稅),一共將近10%,這筆錢可是好幾萬呀!”一周前,蘇先生去西安市房管局咨詢政策時,工作人員的回答超出了他的心理預期。他說:“我們的行為并不是倒賣二手房,就是自買自住,并不是商業行為,要是我賣了掙錢了,給國家上稅那很正常,可我們沒有買賣啊?!彼运J為,這筆稅費他們不應該交。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西安市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房屋登記簿》(房產證)是所有權唯一的合法憑證,如果登記的兩人沒有婚姻關系,那么就是雙方共同擁有房屋所有權。其中一方如果放棄所有權,只能通過交易或者贈予的方式給他人,這就會產生稅費。還有一種方式是放棄所有權,稅費是不產生了,但所有權就會歸國家。

  在仔細聽完蘇先生兒子的事情后,工作人員說,房產證上的男女雙方并沒有婚姻關系,而是自然人,并且女方曾出資購買了一部分房屋所有權,那么現階段男方把這部分錢給了女方,實際上就是購買了女方擁有的那部分所有權,從法律關系上來說,就是交易,就要交稅。

  工作人員還解釋,如若房產證上男女雙方是婚姻關系,不離婚的情況下,在房產證上增減姓名,不收稅費,只收取80元工本費。即便是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方放棄產權的,房產證增減姓名也不收費。本報記者張亮 實習生王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