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會議將城市工作提高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指明了城市發展的方向,也指出了城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法治是現代城市的標志之一,也是保障之一。只有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針,堅持依法治市,依法規劃、建設、管理城市,才能全面提高城鎮工作水平。本報從今日起特刊發“關注·城市管理中的法治問題”系列報道,走社區,訪政府,問專家,共商城市發展中問題的解決之道,以期讓城鎮成為人民美好生活的幸福家園,敬請關注。

  ——編者

  本報記者 韓巖 文/圖

  聊起停車難話題,一些私家車主都牢騷滿腹。他們中有的說:“現在不光是開車擁堵,找個停車位更難,有時僥幸停在路邊、道沿,一不留神就被貼上罰單了。”也有的埋怨:“這不讓停、那不讓停,路邊、人行道沿、背街小巷很多空地都不讓停,那車該往哪停?”

  的確,停車難現狀日益嚴重,可以說已經上升為城市化進程中管理層面亟待解決的一個社會問題。車位的緊缺與快速新增的車輛這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也給交警和城管部門提出了新課題。停車難,究竟有何良方來解決?

  記者也留心觀察了很長一段時間,與許多市民群眾探討交流,他們普遍認為停車難問題單靠“一罰了之”是難以解決的,應當疏堵結合,給予人性化、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疏導規劃出更多的車位來,讓車有位可停。

  停車難,該往哪里停

  這段時間,記者或早、或晚出門散步,或開車外出辦事,十分留意停車難狀況。在環城南路周邊太乙路、建東街、安東街、安西街等一些背街小巷走走、看看,就會發現路邊、道沿上幾乎停滿了各類私家轎車和小型貨車;再開車到北二環玄武路、南郊長安西路等地瞧瞧,每到晚上連機動車道都停滿了私家車,一眼望不到頭。

  按說,機動車道路邊(除設有車位標志線的)白天是不允許停車的,違者肯定會被貼上罰單。但現實情況是,許多車主明明知道這些路段道沿白天不讓停放車輛,但是無處停車的現狀讓他們總是抱著僥幸心理違規停車,運氣不好的,車窗上就會被貼上罰單。在太乙路西南路段開商店的小劉告訴記者,他在這里租房做生意,開車過來很難找到車位,車常在人行道上停放,有一個月被城管貼了8個罰單。家住西門里龍渠灣的貨運司機小王也發牢騷:“前年巷道路邊還規劃有停車位,交費就能停車;去年不知何因把車位全給去掉了,上一個月車被交警貼了6個罰單。”

  “既然很難逃避處罰,車主咋就不能守點規矩呢?”對于記者的疑惑,在安東街開煙酒店的魏師傅抱怨道:“現在停車位很難找,人行道上大多都沒有規劃車位,讓人咋守規矩。”據他講,附近單位院子里的車位都不對外,隔壁一家住宅小區倒是有地下車庫,但租費很高每月600元,而且還得找熟人,只給辦月租臨時停放,不辦年卡。所以,他有時進貨就把車臨時停在商店門口,“但要看緊點,一不留神就會被貼上罰單。”魏師傅無奈地說,“有時要和交警、城管打游擊,他們來貼罰單,我就把車開走,過后再開回來。不然,讓我把車往哪停。”

  亂停車,嚴罰沒商量

  元宵節前的一天下午,記者路過太乙路北段時,看到幾名城管人員開來兩輛拖車,將路西人行道上停放的小轎車都拖走了。當時,記者問其為何拖車。一名城管人員說:“區上搞衛生大檢查,占道車輛都要拖走。”“拖車罰款多少?”記者細問。他說:“罰200元。”很快,這里停放的六七輛小車被陸續拖走,城管人員既無張貼拖車罰單,也未放置禁停標識,只是在地面上用粉筆寫了一溜拖車電話號碼,不仔細看很難發現是個電話號碼,過后聽說一位車主以為他的車被偷盜了。

  元宵節后,記者注意到這段人行道上每天從早到晚,仍有十余輛小車占道停放,仍有車窗上被貼了罰單的,亂停車現象未得到絲毫改變。記者不解,如此嚴罰車主們竟無動于衷,就不害怕再被處罰嗎?一位來取車的劉姓師傅有些賭氣地說:“那有啥辦法!如果交警和城管不嫌麻煩,不怕風吹日曬,他們只要出動就會有收獲。而且,在同一地段天天都有違規停放的車輛,一抓一個準。”也有人質疑:“不讓停車應該告知一下,寫明此處不能停車,咋能隨心所欲想貼單就貼,這不成了以罰款為目的了嗎?”

  記者看到,由交警貼的白色罰單,一般處罰100元;由城管貼的黃色罰單,一般處罰200元。這兩家執法單位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算一算,如果車主天天被罰,一月下來就要被罰3000元到6000元,哪一個能承受得起!看來,嚴罰也未能解決亂停車問題。

  咋疏導,讓車有位停

  我國古代歷史傳說:“鯀一味息壤堵水,九年不成,被殺于羽郊;禹疏堵并舉、首重于疏,治水成功。”這個傳說充分證明禹采取“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治水策略是正確的。這個疏堵結合的經驗,對當前解決停車難現實問題應該有一定啟發吧。

  隨著城市化的飛速發展,車是越來越多,停車場地遠遠趕不上需求。面對“車多位少”的現實矛盾,許多有車族認為:交警城管部門單靠“以罰代管”、一“罰”了之的手段是解決不了停車難現狀的,應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提高停車場所、車位周轉率,實現街面、單位等停車資源共享。

  有專家指出,要細化措施,完善城市建設規劃,實現停車場(庫)的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對城區新建小區停車位,要按照1:1以上的建設要求,實施嚴格的標準審核和規劃驗收。要出臺鼓勵停車場建設的優惠政策,保證公共停車場投資有適度的贏利空間,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城區停車設施建設。

  也有車主認為:街道的停車位都是公共資源,收費去向要公開透明,要人性化管理。當前,對于“違規”占道停放車輛,處罰尺度和標準不統一。比如,在背街小巷路邊道沿停放車輛肯定要被處罰,但在一些大酒店、銀行、機關辦公樓前人行道及盲道上停放車輛似乎就很正常,很少見貼罰單的,甚至還有專人收費。

  停車難!車該往哪停?如何更加依法精細化管理,應當引起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視,給有車族找出一條出路來——讓車有位可停。

  (編輯: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