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巡游車企提供網約車服務
●新增或更新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
本報訊 (記者 周明)9月18日,記者從省政府常務會議上了解到,為推進我省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發展穩定,我省將按照“優服務、促改革、保穩定、強監管”的總體要求,出臺出租車改革方案,對運力規模、經營權改革、網約車發展、行業監管等作出詳細安排。
據省交通廳介紹,近年來,網約車的迅猛發展嚴重沖擊了傳統巡游車市場,出現了利益關系碰撞、不公平競爭等問題。為滿足個性需求、便捷群眾出行,我省將深化巡游車改革,合理確定運力規模。按照規定,各地政府可綜合考慮自身實際情況,科學確定巡游車運力規模,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新增或更新車輛,要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同時,我省將鼓勵巡游車與網約車經營者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化經營,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鼓勵巡游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各地政府將鼓勵并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拼車、順風車)發展,合乘服務提供者應當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并不以盈利為目的,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可分攤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實現共享出行。
網約車許可條件為: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必須滿足《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各項許可條件,要求車輛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強制報廢,未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應退出經營。
經營權制度改革方面,我省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將一律實行期限制,新增或更新經營權自我省《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頒布起,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各地要在2016年底前制定有償配置向無償使用的過渡方案,科學確定過渡時間。建議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管理制度,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重大服務質量、安全事故或嚴重違法等問題的,依法收回經營權。
在審議改革方案時,省政府常務會議強調,要規范企業收費行為。各地要抓緊清理、廢止違反國家政策的不合理收費項目。企業不得利用經營權,通過一次性買斷或要求墊資、借款等方式,向駕駛員轉嫁投資和經營風險。嚴禁企業向駕駛員收取高額抵押金,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多渠道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會議明確提出,要通過深化改革,到2020年,力爭全省每個市縣達到“4個具備”:具備體系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備職責明確的管理機構;具備功能齊全的綜合服務區;具備監管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統。在服務方式、車輛配置和勞動關系等方面,力爭達到4個“100%”;100%實現巡游車提供電召、APP服務;100%提供電子支付;100%使用清潔能源、新能源車輛;100%實現企業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