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詹保余黃溪首席記者張晴悅記者謝斌)12月14日早8時許,兩位老人在家人的陪伴下,為西安市蓮湖區法院行政庭送去一面錦旗。其中一位老人的女兒握著主審法官李娟的手久久不愿放開,連聲道謝稱,“法官,真的很感謝你!干了十幾年保潔卻突然被辭退,是你為我父親討回了公道。”
原來,這兩位60多歲的老人在蓮湖區某單位從事保潔工作均已13年多。在職期間,單位未給老人繳納社保。2010年,兩位老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仍在單位繼續工作,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也未領取退休金,故老人和該單位之間形成了勞動關系。
2017年5月,單位以兩位老人年齡大,無法從事保潔工作為由通知老人離職。兩位老人將其起訴至法院。經過審理,蓮湖區法院認為,二原告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符合勞動法相關規定。判決被告單位分別支付兩位原告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2133.66元、30282.96元。
對此,老人的女兒連連感嘆,“我們打這場官司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讓家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蓮湖區法院為民服務,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實在是太感謝他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