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詹保余李旭旭首席記者張晴悅記者謝斌)為了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辦法》的文件精神,近日,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在適用刑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采用速裁程序審理的3起案件中,開出表格式刑事判決書。

  今年12月12日、13日,蓮湖區法院刑庭先后審理了張某、張某某、馬某某犯危險駕駛罪3起案件。這3名被告人醉酒后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分別在西安市蓮湖區鐵塔寺路口、西南二環交界處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3人血醇濃度均在200mg/100ml以下,犯罪情節較輕,能如實供述罪行,無其他從重處罰情節。法庭采納了公訴機關建議,決定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審理。庭審中,被告人張某等人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法庭審理后當庭予以宣判,判處3名被告人各拘役一個月宣告緩刑3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宣判后,統一采用表格式文書制作裁判,并送達當事人,實現簡案快審,節省了資源。

  三秦都市報記者了解到,表格式判決書,由被告人基本情況、適用速裁程序、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辯解意見、判決理由、法律依據、判決結果、權利告知、審判組織及裁判日期等內容組成。相較于傳統的刑事判決書,表格式判決更為簡潔清晰,通俗易懂,形式雖簡卻不失要素齊全、結構完整。同時,表格式裁判文書在固定分類后,其內容中的填充要素便于替換,制作快捷,能一定程度減少辦案人員撰寫裁判文書的工作量,適宜于基層法院大批量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認罪認罰速裁程序類刑事案件裁判文書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