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一部手機,被很多人認為是“幸運”的,你可以聯系失主、交給警察。但是“天才”的他,進行了自以為聰明的操作,不久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2017年7月7日12時許,馮某在西安市雁塔區北山門村公交站附近撿到張某遺失的魅族牌手機一部。當晚,馮某通過嘗試,意外“破解”了手機密碼,試出該手機中微信的支付密碼為“123456”。馮某將張某的手機微信添加為自己手機微信好友后,將張某微信錢包中的10560元分多次轉至自己的微信賬戶。隨后,將張某手機微信中的轉賬記錄刪除,并將雙方的微信拉入黑名單。最后,又將10500元轉至其女朋友李某的微信錢包。
去年8月8日,張某的兒子經調查后找到馮某,并將其扭送至公安機關。破案后,涉案款項及魅族手機一部均已追回并發還給張某。去年11月,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馮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向西安市雁塔區法院提起公訴。
開庭時,辯護人辯稱,被告人馮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系初犯、偶犯,認罪態度好,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意見,經查屬實,予以采納,對其依法可從輕處罰;辯稱馮某犯罪行為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意見,因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采納。最終,被告人馮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本報記者謝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