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葛蘭)去年“雙11”,網購實木床的孫女士,發現同時購買3件商品就可以減價200元。為省錢,她在確定需要購買的3件商品后就下單了,沒想到3件商品中兩件都出了問題。

  便宜200元買了東西,孫女士便滿心期待商品能盡快送到。“那么大件的床,12月底就送來了,途中還時不時發短信和提示,告知我何時能送到。”孫女士說,可后來她為了湊單買的兩件貨品,卻沒了蹤跡。上周,孫女士準備統計一下近半年的消費記錄,才看到她兩個月前買的剪刀和雞翅木切菜板已經完成了訂單。“完成訂單了?我怎么沒見到東西?”孫女士立即通過訂單詳情聯系了商家。

  商家告知孫女士,因為剪刀屬于危險品,不能寄往孫女士的目的地,希望她取消訂單,同時退還給她買剪刀的錢。“另外一件切菜板,也屬于危險品嗎?”商家表示,如果確定需要切菜板,會盡快發貨,如果不需要也可退款。“我掏錢買的東西,為什么發不了貨,卻不主動聯系或者標注清楚?”就在孫女士對商家這一做法認為不妥的時候,兩天后商家又將孫女士下單的切菜板送到了。然而她打開一看,又是一肚子氣。

  “訂單上明明寫著雞翅木切菜板,可我收到的卻是竹子拼接的。”孫女士認為,買的切菜板是促銷商品很便宜,但商家這樣以次充好,就是欺騙消費者。如果確定是貨品發錯了,她要退回商品,還要自己承擔運費,實在是得不償失。

  昨日上午,三秦都市報記者來到孫女士家時,她告訴記者,也怪自己后來不小心將購買的訂單記錄刪除了,現在想討個說法都沒有證據。她希望通過本報提醒消費者,網購一定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