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了扣押涉案車輛的移交手續。
蓮湖法院會同石泉交警一起辦案。西部網訊(記者 李媛 通訊員 詹保余 劉嘉)2月26日上午,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接到省公安交警總隊和省法院執行局指令,安康市石泉縣公安交警大隊通過指揮中心預警布控平臺發現一輛涉案陜A860AD路虎神行者車輛。10:26分,該大隊指揮中心向城關中隊下達攔截該涉案車輛的命令,隨即巡查交警將該車攔截。
究竟是因為什么案子引起的呢?原來是擔保人將債務人起訴到法院,而引發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件。
2013年1月,山東省曹縣人孔某與浦發銀行西安分行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借款32萬元用于購買路虎神行者2越野車一輛,期限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陜西朗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承諾為借款人孔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同日,孔某與其妻趙某為抵押物共有人與浦發銀行西安分行簽訂了《車輛抵押物合同》。雙方在蓮湖區公證處為上述借款和抵押物合同進行了公證。然后,銀行將32萬元發放給孔某。
借款到期后,被告孔某與其妻趙某向銀行償還尚欠40180.39元未還。2016年10月,陜西朗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為被告孔某代償40180.39元,使該筆借款已還清銀行。接著,擔保公司向蓮湖法院起訴,要求依法追償孔某與其妻趙某承擔該債務。
蓮湖法院在開庭審理時,孔某與其妻趙某無正當理由而缺席。2017年8月,蓮湖法院一審判決:由被告孔某與其妻趙某支付原告陜西朗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代償的銀行借款本息40180.39元。宣判后,2017年11月該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12月7日,法院受理了該案的申請執行。
2018年1月,蓮湖法院向被告孔某與其妻趙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孔某仍未履行判決。2月12日,依法將孔某名下陜A860AD路虎神行者車輛予以鎖定查封手續,并通過聯動機制將該涉案車輛由交警總隊予以布控。
經交警詢問,駕車者不是涉案車主,而是涉案車主孔某因欠他錢抵押的財物。當天上午12點,蓮湖法院執行局組織警力赴石泉縣公安交警大隊,下午17點辦理了扣押涉案車輛的移交手續后,于當晚22點返回西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