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一女子因產后大出血轉院治療子宮被切除,西安市鄠邑區一家醫院因存在過錯,被法院判決賠償該女子25萬元損失。

  2016年8月,王某在鄠邑區一家醫院生產,因產后大出血被轉送至其他醫院住院治療,并進行了子宮切除術。2017年2月,王某以鄠邑區這家醫院的醫療技術和行為存在過錯,造成其子宮被切除為由,將其起訴至鄠邑區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50萬元。

  審理中,被告醫院以其醫療行為沒有過錯為由,拒絕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對該醫院是否存在過錯、過錯參與度及賠償數額爭執不下。后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該醫院在對王某的醫療行為中存在過錯,醫方的過錯參與度為50%,王某經此次全子宮切除術后,被評定為六級傷殘。

  切除子宮及長期治療對王某造成極大的生理、心理傷害,醫患矛盾十分尖銳,法官多次對雙方進行調解,緩和對立情緒。歷經多次開庭、調解、鑒定,終于在一年后塵埃落定。2月28日三秦都市報記者了解到,日前鄠邑區人民法院依據相關法律、事實,判決被告醫院賠償原告王某各項損失共計25萬元。收到判決后,原被告雙方服判,被告醫院亦自愿積極履行,為此次醫患糾紛畫上圓滿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