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咸陽訊(記者黃艷)3月4日記者獲悉,27日下午4時許,涇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警:一輛陜E牌照小型轎車逾期未年檢由南向北行駛。接警后,該交警大隊立即采取設卡攔截、圍追堵截等緊急措施,終將違法車輛截停,查獲咸陽2018年“首例毒駕”違法行為。
該違法車輛發現警車后,迅速掉頭沿211國道向南行駛。卡點民警駕駛警車一路尾隨并多次向車輛喊話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該車輛拒不停車沿211國道經107省道向三原方向繼續高速行駛,在多輛警車的圍堵夾擊之下,將該車輛在三原境內截停。隨后民警對駕駛人李某某檢查時發現,該駕駛人李某某尿液結果為陽性,涉嫌吸毒。民警進一步檢查時,發現李某某的錢包有一小包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后經檢測為毒品類型“冰毒”。經公安交通管理系統查詢,駕駛人李某某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且駕駛的陜E牌照小型轎車檢驗有效期至2014年6月屬逾期未檢驗。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涇陽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