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王敬怡 沙楠)最近有觀眾反映,自己在西安曲江一家五星級酒店用餐時遇到了收取開瓶費的情況。這名網友說,他發現西安很多五星級酒店都會收取類似的費用,這樣的收費合理嗎?
3月14日,記者來到了西安大雁塔南廣場的一家星級酒店中餐廳,表示想要預訂周末的晚餐。一名銷售經理告訴記者,可以按照酒店制定的套餐來訂,套餐中包含酒水。當記者問起能否自帶酒水時,這名銷售經理說,自帶酒水和茶水需要加收酒水服務費和茶水服務費。
酒店工作人員:“如果您自己自帶可能要收取100元一桌酒水服務費。”
記者:“那就是開瓶費么?”
酒店工作人員:“對對,可以這樣說。”
記者:“那不是不讓收開瓶費么?”
酒店工作人員:“這個的話得根據酒店規定,如果您自帶茶水的話也需要收取您58元一壺。”
這名酒店工作人員說,收取各種服務費也是“事出有因”。
酒店工作人員:“因為我們這邊得提供杯子,還得提供服務,還得去洗杯子或者各方面的對吧,我們本來是按人算的(酒水服務費),我們理應是15元一位,您人多,我就直接收取100元一桌。”
在西安高新區的一家星級酒店,記者提出預訂晚餐時,工作人員也同樣拒絕了記者自帶酒水的要求,表示自帶酒水可能會產生一些費用,至于費用是多少,店內和菜單還沒有公示,他需要向領導申請才能答復。
酒店工作人員:“這邊我也沒有收到過正規的發文允許自帶酒水的,這我得跟領導申請,因為領導肯定希望提高我們的收入,這個其實就是行業的內規定,我們不允許自帶酒水就是(提高收入)。”
在西安曲江的另一家酒店,記者遇到的情況又不一樣。當記者提出需要預訂一個可容納20人的包間用餐時,工作人員表示,這樣的包間有最低消費,最低消費需要達到3688元才能在這間包間用餐。
酒店工作人員:“這個包間我們有最低消費,3688,因為曲江這邊20個人的這種大包間很少。”
酒水茶水服務費、不得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對于星級酒店中存在的這種收費,陜西省消費者協會一位工作人員指出: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這兩條其實已經明確,商家不得強制向消費者收取這樣的費用。
隨后,記者將遇到的情況反映給了西安市工商局曲江分局,執法人員表示將立即調查。同時,也要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消費時應保留票據,如果遇到類似情況,可以撥打12315進行維權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