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一位副校長帶著學生“謀劃”一場考試,卻“失手”。這位副校長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近日被批準逮捕。
2017年12月9日,在西安市高新區綠地筆克會展中心舉行“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課統考”。下午色彩科目考試中,監考老師發現,龔某、陸某等人身份證與考生不相符,隨即監考老師與現場考務聯系,將涉嫌代替考試的犯罪嫌疑人龔某、陸某移交公安機關。
隨后,替考事件中西安一家美術學校的副校長郭某浮出水面。警方調查,郭某事先與考生家長溝通,收取費用,找來“槍手”,用事先準備好的準考證及身份證代替考生考試。
29歲的商洛男子郭某交代,學校是他和武某一起合伙開辦的,其實就是一個私人美術培訓班,沒有教育局頒發的許可證,不屬于正規的培訓機構,工商、稅務等許可證都沒有,但是每年都會向雁塔區教育局遞交一個培訓學校的簡況,相當于一個備案。這事具體由武某和梁某負責,他也不是很清楚,他主要負責招生、管理畫室。
“我們學校的學生要面向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課統考,為了掙錢,我讓一些學習基礎差的學生家長考慮聯系我,給我錢,然后我雇用在校學生或者繪畫基礎好的人替他的孩子考試”。郭某自認為教學質量還可以,但有3名學生基本是零基礎,從沒有學過繪畫,“來我這里學習繪畫也就5個月左右。像這種水平可能考上美院,就是請再好的老師也不行,繪畫不是突擊學習就能畫好的。”他的想法是,實在不行就找“槍手”替考。
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課統考前,郭某給3名考生找了“槍手”,“石某他們3個的情況,我們都知道,肯定考不過,所以我們主動找到他們的家長,說了替考的事,具體是我去和他們家長談的,后來他們3個家長同意了才實施的。”與3名考生家長談好的費用分別是15萬、14萬、14.5萬元,郭某說,這些錢除了給“槍手”的,還有疏通關系以及住宿、吃飯花銷,其他的都用來還學校之前經營借的外債,也就是給他和武某的。
雁塔區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郭某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近日批準逮捕郭某,該案其他涉案人員已另案處理。 (來源:三秦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