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郭某與妻子劉某均系80后,經人介紹相識相戀,并于2009年登記結婚。婚后,二人白手起家,努力打拼,夫妻關系和睦。2012年,妻子生下孩子后,把生活的重心全部轉移到家庭中,慢慢淡出了公司的管理。生意越來越成功,可郭某忙于經營公司事務,逐漸疏于對妻子的關心照顧。聚少離多的夫妻倆分歧也越來越大。今年1月,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離婚。起初,夫妻倆各執己見、互不相讓,情緒十分對立。辦案法官向當事人詳細介紹了家事審判改革的背景和改革方向,并安撫當事人情緒,反復釋法析理,雙方情緒逐漸緩和。
在法官多次調解和努力下,近日,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郭某與劉某離婚,并由郭某支付劉某100萬元作為經濟補償金,協商確定孩子由郭某撫養并自行承擔撫養費,在不影響孩子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前提下,對探視時間和方式作出了友好約定。隨后,在法官主持下,郭某當場支付了100萬元現金,并對三番五次主持調解的法官鞠躬致謝,表示將和妻子好聚好散。(來源:三秦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