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黃陵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違法排污污染環節。今年4月14日,該企業問題被央視焦點訪談欄目曝光。8月14日,生態環境部披露對此問題的調查結果,共計40名相關負責人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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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陜西黃陵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違法排污污染環境。今年4月14日,該企業問題被央視焦點訪談欄目曝光。8月14日,生態環境部披露對此事的調查結果,共計40名相關負責人被追究責任。

  4月14日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焦點訪談》欄目以“管不住的焦化廠?”為題報道了陜西黃陵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長期違法排污污染環境等問題,根據電視節目,該企業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2011年以來的生產造成空氣污染、粉塵污染。另外當地群眾還普遍反映,這家企業廠區上空排放各種煙霧,其中黃色和藍色的煙霧最刺鼻。工廠集中排放時,場面更是觸目驚心。該企業還經常排放臭氣,當地居民深受其害。

  該報道播發后,陜西省環保廳曾連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意見。會議決定,一是成立執法檢查組,連夜趕赴現場查處該企業違法排污情況;二是就2011年以來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對該企業的監管情況進行自查,全面查找環保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涉嫌審核把關不嚴、監測監管執法不力的單位和人員嚴肅查處問責;三是對于陜西黃陵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存在的違法排污污染環境問題查處情況適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四是舉一反三,在全省范圍內就類似問題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企業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達標排放。

  8月14日,生態環境部進一步披露對此事的調查結果。生態環境部通報稱,央視報道該企業問題后,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督促當地有關部門依法嚴懲惡意違法排污行為。

  經查,涉事企業存在大量環境違法行為。

  一是環評、三同時制度落實不到位。黃陵煤化工200萬噸/年焦化及配套甲醇項目曾存在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的環境違法行為;甲醇馳放氣綜合利用制合成氨項目曾存在未批先建并投入生產違法行為。

  二是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焦爐推焦裝煤作業過程中地面除塵站不正常運行,篩焦工段除塵裝置長期不運行;企業動力車間部分煙氣直接排放。

  三是超標排污。企業動力車間、2號焦爐外排煙氣超標;熄焦水污染物超標;污水處理站出口水質超標。

  四是規避監管。企業采取停止推煤裝焦作業減少污染物排放的方式,規避陜西省環保廳現場執法監管。此外,當地監管部門“只查不管”、“以罰代管”問題突出。

  目前,陜西省環保廳與延安市政府組織相關單位依法查處涉事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一是依法查處企業違法排污行為。陜西省環保廳責令黃陵煤化工停產整治,罰款410萬元,對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向陜西省公安廳進行了移交。

  二是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延安市、黃陵縣紀委和陜西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共對4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延安市、黃陵縣兩級紀委分別對政府及監管部門27名責任人進行了問責,約談2人、誡勉談話7人、警告處分11人、書面檢查3人、記過處分2人、提醒談話2人;陜西煤化集團對黃陵煤化工13人進行了處理,5名領導免職、3人行政記過、5人予以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