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護照,多次出入國境,11月27日,蓮湖區檢察院以涉嫌偷越國(邊)境罪對犯罪嫌疑人黃某批準逮捕。
11月10日,“全女士”拿護照到上海浦東機場準備乘飛機去日本,海關工作人員告訴她其護照已經被注銷,請她與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聯系。11月12日,“全女士”來到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了解情況,沒想到公安蓮湖分局民警已經在那里等著她……經審訊,“全女士”供述了自己姓黃,所持護照系冒用他人信息辦理。
2003年的時候,黃某通過報紙得到可以去日本打工的信息,便聯系了中介公司并遞交了材料,中介公司以其年紀偏大為由拒絕辦理相關手續。為了能夠出國,黃某通過非法渠道獲得了全女士的身份信息,并冒用此信息辦理了護照,之后黃某利用該護照順利出境前往日本。
經公安機關偵查:至案發之日,黃某利用全女士的身份信息辦理護照先后25次出入國境,期間更換了兩次護照,亦未向有關部門說明情況。
蓮湖區檢察院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黃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騙取出入境證件出入國(邊)境,累計達到25次,已經達到偷越國(邊)境三次以上的標準,屬于“情節嚴重”的情形,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今日以涉嫌偷越國(邊)境罪對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華商記者 寧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