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 通訊員 魏瓊)“不下車不要堵門口”,小王在下地鐵時與站在車門口的小張碰撞后隨口嘟囔了一句,小張以為被罵了,兩人在站臺爭執廝打起來。結果,小王左眼被打了一拳,視力從1.0降至0.1,小張在賠償15萬元后被判刑6個月。
今年1月8日下午6時許,正值晚高峰,小張下班后與朋友坐上了西安地鐵3號線。行至北池頭站時,準備下車的乘客小王與站在車門口的小張發生碰撞,小王下車時嘟囔著“不下車不要堵門口”,戴著耳機的小張誤以為對方在罵自己,跟隨下車與小王發生爭執,繼而在站臺廝打。期間,小張用拳頭打在小王的左眼部,致其輕傷二級。
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小張向小王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5萬元,小王對小張表示諒解。結合被告人小張的認罪態度、民事賠償情況,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小張有期徒刑6個月。據悉,小張和小王均是初入社會工作的年輕人,事發后,二人的工作、生活均受到影響。小張被追究刑事責任,無法繼續工作。小王受傷后,左眼視力由原來的1.0降至0.1,引發很多不便,雙方均感到追悔莫及。主審法官提醒:“快節奏的都市生活中,更需要大家相互理解、相互體諒,切勿因為一點小事借題發揮、糾纏不放,以免兩敗俱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