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網購武裝部隊制式服裝,并穿著所購服裝拍攝不雅照片上傳至境內外社交網站。昨天,23歲的甘肅小伙張某中,因自己的無知行為站上了法庭。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4年起,張某中多次在購物網站非法購買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穿著所購服裝做出不雅舉動拍攝照片,后將這些照片上傳至微博甚至境外的社交網站,嚴重損害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形象。經認定,張某中購買武裝部隊制式服裝78件,標志服飾56件。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中非法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法院判處其6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
昨天,這起非法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案,在西安市灞橋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現場,張某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愿認罪認罰。他供述,100多件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標志服飾,都是他從淘寶上買的,將所拍攝照片發布到微博和境外某社交網站上,屬于個人喜好,并未用此進行牟利。
“就是玩……沒有意識到違反了法律?!睆埬持姓f,大約在2017年五六月份,因發布不良信息,他的微博被封號,但他當時仍沒有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因為想和一些有共同愛好的人保持聯系,過了兩三個月,他又重新注冊了一個微博賬號,繼續發布不雅照片。對此,張某中認罪道,“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和這種無知的行為,感到深深的后悔,在看守所期間我也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我知道我的行為已經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我甘愿為此付出代價。希望能從輕處理,期待早日回歸社會。”
庭審結束后,三秦都市報記者從主審法官處對非法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進行了了解。據介紹,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成套服裝30套以上,或者非成套服裝100件以上的;非法生產、買賣帽徽、領花、臂章等標志服飾,合計達到100件以上的,均構成犯罪。本案中,張某中購買的服裝數量雖沒有達到司法解釋規定的定罪標準,但是他的做法已嚴重損害了軍人形象,破壞了國防利益,屬于情節比較嚴重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