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一起涉嫌店大欺客的案例!扔掉斯文,忍辱泣訴,普通人維權何其難。涉事店的傲慢與推諉,不僅砸企業招牌,也是砸城市品牌。再傾力提升城市形象,也經不起類似事件損耗。監管部門已介入,在還原真相的同時,更需秉公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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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西安奔馳車主漏油維權后,鄭州的王女士也遇到類似的情況,她在鄭州之星奔馳4S店花了40萬買了一輛奔馳C260,提車不到24小時,車在行駛中方向盤助力系統突然失效。根據“三包”法,王女士可以要求退換車,沒想到卻遭維權難。
西安車主事件之后,鄭州車主又遭遇維權難。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已成某些企業的路徑依賴。按“鬧”分配屢見不鮮是否也暴露出監管失靈?法治社會,昂揚正氣,奉行正義的運行規則。無論不作為還是亂作為,無視消費者維權難,就是監管之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