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陜西都市快報
仙人跳,顧名思義
就是連神仙都跳不出來的陷阱
以出賣色相為誘餌
引誘男人上鉤
再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劫取其財物
想想都有點可怕

這不,有一名19歲的女孩
就以提供色情服務為由
伙同兩名男子,設計“仙人跳”

今年只有19歲的張某妮是甘肅人,初中文化,雖然年齡小,可她干的事卻沒想象中那么簡單。。。。。。
被告人張某妮:“我先上去收取服務費。收取完服務費后,就讓他們上來收取其他費用。”

張某妮口中的“他們”,就是上圖中的兩名同伙趙某某和姚某某,這兩人出場的目的就是進一步強行收取招嫖人員的錢財。
被告人趙某某:“就是以招嫖為幌子敲詐客人錢財,有保證金,還有路費,還有會所保證金,保證金就是保證女娃服務的時候,保證女娃安全,不要發生別的問題。”

公訴人:“被告人趙某某通過其在網上認識的‘曉曉’獲得招嫖人員聯系方式及招嫖位置信息。
《都市熱線》全媒體記者了解到,趙某某等三人在2018年11月到12月期間,通過陌陌等第三方社交軟件,先后聯系上了三名招嫖人員,并分別在西安市碑林區和雁塔區的一小區房間及兩家酒店內,用“仙人跳”的套路,實施敲詐的行為,如果有人不給錢,他們便言語威脅。
審判長:“當時是利用被害人什么樣的心理狀態來敲詐錢財的呢?”被告人趙某某:“他們干這個也屬于違法吧,抓住他們不敢聲張的心理。”
據了解,加上拿走的被害人的相機和手機,三人三次作案共敲詐勒索22538元。而趙某某和姚某某還是獄友關系,兩人都有過前科,所以在今天上午,西安碑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的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就指控他們三人形成了一個惡勢力犯罪團伙。

公訴人:“建議判處被告人張某妮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19歲的少女,竟以提供色情服務為幌子,賺取錢財,確實令人唏噓。而公訴機關也建議對她的同伙趙某某和姚某某,在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三年之間從重處罰。
最終,法庭將考慮控辯雙方意見,擇日進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