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晴悅)因不滿丈夫被作出違停處罰,34歲的西安女子紀某某竟上前對幾位執勤民警進行辱罵廝打。5月28日,紀某某被西安市蓮湖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今年2月17日11時40分許,西安交警蓮湖大隊西稍門中隊民警胡某雄、李某強,帶領輔警康某祺等人,在轄區八佳路依法糾正違法停車時,發現被告人紀某某的丈夫程某,將一輛白色面包車停放于機動車道上,遂依法進行違停處罰。
民警向程某說明處罰原因后,紀某某突然從其經營的店面,沖到道路護欄處,辱罵執勤交警,并掌摑胡某雄面部。胡某雄、李某強等遂對紀某某進行控制。這一過程中,紀某某辱罵、抓咬民警,向民警吐口水,后被移送至西關派出所。經醫院診斷:胡某雄雙手抓傷、左手手背咬傷、滲血;李某強雙手皮膚抓傷,康某祺左踝皮膚抓傷。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視頻資料及證人證言,據此認為被告人紀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提請法院予以懲處。紀某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認罪服法。紀某某的辯護人稱,紀某某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偶犯,請求對其從輕處罰。蓮湖區法院經審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