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盜的35箱白酒找回來了。5月29日上午,某酒品公司陳經理給派出所送來“人民財產的守護者”牌匾,向不辭辛勞、積極破獲案件的民警表示感謝和慰問。
去年12月20日一大早,在閻良經營白酒生意的陳經理發現,存放在倉庫里的100多箱白酒不翼而飛,損失價值約13.8萬元。公安閻良分局關山派出所民警及分局刑偵大隊技術人員一起前往現場進行勘驗,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通過技術人員對現場痕跡的鑒定和技術分析,閻良區北屯街道的歐陽某被確定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歐陽某被抓獲,但其拒不承認自己的盜竊行為,一口咬定自己沒有作案。當民警從其手機中發現銷贓的記錄后,其還極力狡辯是從鞏某那里買來的,不是他偷的,還給警察承諾一定要把鞏某抓住,交給警察以洗清自己。
為了進一步確定歐陽某的嫌疑,辦案民警經過商議,決定先“放了”歐陽某,讓其“表演”。果然沒幾天,歐陽某給辦案民警打電話,說他抓住了盜竊人員鞏某。通過民警對鞏某的審訊,鞏某很快承認了伙同他人盜竊某公司倉庫的犯罪事實。
細心的民警發現,這個鞏某認罪的態度過于好,而且好幾個細節處說的和歐陽某交待盜竊過程一模一樣。民警再三思考,決定對鞏某展開大量的細致審查工作,鞏某終于開口道出實情。
原來歐陽某才是真正的盜竊者。2017年歐陽某在該白酒營銷公司打工,打工時因盜竊員工錢財被公司開除,2018年12月的一天,其返回該白酒營銷公司,發現倉庫內存放大量白酒,便起了盜竊之念。
決定下手后,歐陽某找到了無業人員鞏某,于是二人一拍即合,實施了盜竊行為。利用晚上無人之機,由歐陽某翻墻撬窗,鞏某在墻外接應的方式實施盜竊,貪心的歐陽某不想和他人分享贓物,自己一個人在作案后,又獨自返回該倉庫實施盜竊。
目前,歐陽某、鞏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追回被盜白酒35箱。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李建軍 常寶宏
文/圖 本報記者 葛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