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張晴悅)昨天,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賀某筠等9名被告人涉嫌搶劫、敲詐勒索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賀某筠帶領丁某華(另案處理)、“美美”“小詹”在西安市蓮湖區“萬紫千紅”“美麗人生”等舞廳陪舞,丁某華等人的收入部分交給賀某筠。
被告人賀某筠、侍某為確保該項經濟收入,排斥外地聾啞女性在上述舞廳陪舞賺取費用,安排丁某華、郭某麗(聾啞人)負責觀察有無外地聾啞女性在上述舞廳陪舞,并多次糾集被告人邸某明(聾啞人)、李某(聾啞人)、高某、侯某(聾啞人)、郭某健等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向上述外地聾啞女性收取“保護費”。于2018年7月至8月多次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他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唐某強明知被告人賀某筠收取“保護費”,仍為其出謀劃策,并收取一定的費用,共同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的犯罪活動。組成了以賀某筠、侍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據此,公訴機關認為,應當對被告人賀某筠、侍某、邸某明、郭某麗、李某、高某、侯某、郭某健、唐某強9人,以搶劫、敲詐勒索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天的庭審持續了6個小時,因被告人大多為聾啞人,法庭為他們聘請了手語翻譯,并通過法律援助中心為未聘請律師的8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該案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