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為先。目前,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已經進入老年期,受人口老齡化和獨生子女政策的疊加影響,獨生子女父母的照護問題越來越凸顯。今年省兩會期間,政協委員、省人民醫院血液病研究所主任魏緒倉便提交了一份《盡快推行獨生子女護理假》的提案。最近,這份提案有了新的進展——省衛健委答復,已將《陜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工作列入工作計劃。

  建議 養老看護壓力大 需要子女照顧

  由于工作的緣故,魏緒倉經常和一些老年患者聊天。“這些獨生子女的父母當年積極響應國家政策,犧牲小我,為社會和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而目前他們已年過六旬,必須面對的養老看護壓力與日俱增,特別是生病住院期間更需要子女呵護。”

  為此,魏緒倉建議:根據我省實際,明確享受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天數及享受護理假的條件,可參照已實行省份最長20天、最短10天確定,對失能半失能、不能自理的獨生子女父母應給予更多照顧;相關部門可通過稅收調節等方法,消除或減輕企業額外增加的人力成本,彌補企業 因執行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造成的成本增加問題。

  回復 盡快出臺我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意見》

  前幾天,省衛健委對此進行了答復,明確提到:已將《陜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工作列入工作計劃,目前正在開展相關調研,征求基層及相關專業人員意見。在《條例》修訂中,計劃重點加強有關生育、婚育的社會保障及實行獨生子女政策期間獨生子女父母的社會獎勵、扶助及社會保障工作。

  與此同時,記者在這份答復中看到,省衛健委前期已經同省人大有關人員進行了初步溝通,同意將獨生子女護理假納入立法計劃。同時,將匯報省政府根據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盡快出臺我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意見》,明確老年人護理假,從法律和制度層面建立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制度。

  借鑒 各地獨生子女護理假多為10日到15日不等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去年11月底,全國已陸續有福建、廣西、海南、湖北、重慶、四川、河南、寧夏、內蒙古等十余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

  根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

  記者梳理發現,各地獨生子女護理假多為10日到15日不等,內蒙古和河南的獨生子女護理假可達20日。除此之外,四川、寧夏、黑龍江、湖北分別規定,非獨生子女也可以享受不超過7日或10日的護理假。

  首席記者 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