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11月14日)從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獲悉,陜西省出臺《關于在全省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意見(試行)》。

陜西統一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城鄉居民賠償標準
《意見》明確規定,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不再區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收入來源等因素,其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統一按照陜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按照陜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型支出標準計算。

該《意見》從2019年12月1日起實施。
來源:西部網、陜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