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記者 劉望)5月11日,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西安市市場監管局雙生分局3部門聯合約談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這也是20天之內執法部門的第三次約談。

  20天之內3次被約談 滴滴:將加快合規速度

  5月11日,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通過網約車監管平臺發現,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違規向未取得網約車許可證的車輛派單。5月11日下午,管理部門向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下達了《約談整改告知書》,責令滴滴出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西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不得接入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禁止向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派單。

  對此,滴滴方面應西部網、陜西頭條客戶端記者詢問時表示,滴滴平臺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檢查,并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加快合規速度。

  4月21日和4月24日,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市場監管局雙生分局3部門因滴滴計劃向不合規網約車派單,兩次約談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負責人均表示,將立即停止不合規車輛的上線準備工作,嚴格按管理部門要求依法經營。

  無許可證網約車上路侵害乘客利益

  約談會后,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執法人員現場調查取證,對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做了調查筆錄,對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核實,向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開具了《責令停止行政違法行為通知書》。這是西安市網約車平臺和監管平臺數據打通后,管理部門首次利用網約車監管平臺數據為依據對網約車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西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網約車經營者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由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網約車合法營運需要取得三項許可,網約車平臺必須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車輛必須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駕駛員必須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三者缺一不可。不合規網約車處于監管之外的不合規網約車一旦上線,無法有效落實消毒防護和疫情排查要求,可能會影響整體疫情防控工作。

  專家觀點:沒有獲得網約車許可證即是非法營運

  約談會上,西部網、陜西頭條客戶端記者現場連線了交通運輸部深化出租汽車改革首席專家徐康明教授。

  針對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政府事務總監所稱的“網約車雖無許可證,但車輛硬件標準滿足有關規定”的觀點,徐康明表示,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從事網約車經營,平臺、車輛、人員必須獲得相應許可,沒有獲得網約車許可證的車輛,無論其是否滿足有關標準,都屬于法定意義上的非法營運車輛。

  徐康明表示,滴滴出行違規向不合規車輛派單的行為,嚴重擾亂客運市場秩序,且劣幣驅逐良幣,嚴重損害行業合法經營者權益,造成守法公民越來越吃虧的不正常現象。此外,如果滴滴出行堅持向不合規車輛派單造成安全事故的,也應該承擔主要法律責任。

  另據記者了解,2019年10月19日,西安市臨潼區秦漢大道上一渣土車與一小轎車相撞,導致小轎車司機和3名大學生身亡。該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渣土車闖紅燈。而事故中的小轎車是滴滴派單的無運營許可證的網約車,且車輛不符合西安市網約車準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