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客戶端8月6日消息,34歲的陜西無業男子劉學鋒,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潛逃期間,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8月6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二中院將罪犯劉學鋒驗明正身后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2010年3月,劉學鋒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他潛逃進京,期間與被害人植某結識并同居,后植某提出分手。

  2017年9月29日晚,劉學鋒與被害人植某及其丈夫馬某產生糾紛,馬某報警后解決。次日凌晨,劉學鋒攜帶尖刀到本市大興區馬某的租住處,用事先購買的3把掛鎖將馬某鄰居家的房門均鎖住,后進入馬某房間,持刀刺擊馬某、植某胸等部位,造成二人死亡。

  經查明,此前,劉學鋒于2010年2月12日14時許,在陜西省華陰市家中,因家庭矛盾持刀刺扎妻子劉某及劉某的父母,至一人重傷二人輕傷。作案后潛逃至京。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劉學鋒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二人輕傷,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依法均應予懲處并數罪并罰。據此,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判處罪犯劉學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天同時被執行死刑的還有殺人、搶劫犯孫慶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