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雙減”政策,切實鞏固“雙減”工作成效,我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持續開展校外培訓治理,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01
案例一
西安方正補習學校在西安市太華北路43號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新城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該機構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02
案例二
西安市新城區大華智優補習培訓學校違規發布宣傳廣告。新城區聯合行動組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宣傳行為。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規定,對該機構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03
案例三
陳某,身份證號碼:610423********4415,以個人名義在西安市碑林區長樂坊龍華佳園二樓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碑林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04
案例四
趙某,身份證號碼:610324********1035,以個人名義在雁塔區富源三路某學院內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雁塔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05
案例五
張某,身份證號碼:612327********1123,以個人名義在雁塔區紅專南路學誠廣場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雁塔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616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06
案例六
王某某,身份證號碼:610112********3527,以個人名義在未央區石化大道乾源莊酒店院內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未央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9902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07
案例七
楊某某,身份證號碼:610525**********11,以個人名義在蓮湖區鐵塔寺路公交新苑1號樓3302室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蓮湖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08
案例八
王某,身份證號碼:610121********8019,以個人名義在灞橋區堡子村京都國際3號樓四層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灞橋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25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09
案例九
王某,身份證號碼:612324********207X,以個人名義在灞橋區洪慶街道向陽三區10號樓一層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灞橋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46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西安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