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稅所長貪小利獲刑

  本報訊 記者臺建林 通訊員謝文境王博 經陜西省扶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扶風縣國稅局召公鎮稅務所副所長郭某因受賄4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2009年6月,甄某為了實施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犯罪行為,找到郭某尋求幫助。郭某利用其職務之便,為甄某的四家公司在辦理稅務登記證及日常的稅務監管等過程中提供便利,并分七次收受甄某所送的好處費20萬元,用于個人消費。2010年12月1日,郭某還以稅款保證金名義向甄某索要好處費20萬元,用于歸還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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