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安康訊(記者 毛明博) 今年9月中旬,安康市國土局一干部龔某酒后在安康城區大橋路某酒店附近因挪車與人起糾紛。 民警到現場處理時,龔某卻趁民警不備逃脫,警方隨即跟進,將龔某在一樓房內控制。此后,該事件引起廣泛關注網友轉帖不斷。

  歷經3個月,該事件終有結果。12月14日,公安漢濱分局交警大隊副隊長汪建安介紹,經檢測,龔某血液酒精檢測值為110.5mg/ml。結合調取的其它旁證,確定龔某系醉酒駕車。

  “近期,相關法律文書將向龔某送達?!蓖艚ò卜Q,“經研究決定,按照相關法規要求,考慮到龔某醉酒駕駛未造成其它后果且其開車距離較短,故對其免于刑事處罰。”

  汪建安稱,警方將對龔某進行行政處罰,吊銷其駕駛證。龔某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據了解,龔某是安康市不動產登記局一名干部。該局系安康市國土資源局下屬單位。

  12月13日,安康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李青云稱,他們一直未接到龔某違紀情況的報告,也未接到公安機關對龔某的處罰決定書,“也不好對龔某是否涉嫌違紀開展調查或查處。”

  李青云還稱,今年9月,他看到有關輿情后就及時與安康市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馬某聯系,并通過馬某向當事人龔某詢問了有關情況。

  “但是龔某稱,他當時好像未喝酒駕車。”李青云向記者轉述馬某給他回復的話。

  此前,記者曾向馬某了解是否掌握龔某涉嫌酒駕情況時,馬某以“8小時工作時間外他無法監管”為由予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