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張少輝 陳濤)為保護魚類產卵繁殖,每年3至6月份,漢江進入為期120天的自然水域禁漁期,在此期間,禁止從事一切捕撈作業。然而,最近一段時間,在漢臺城區的多個菜市場里,每天清晨,都有攤販叫賣漢江野生魚。那么,這些魚是從何而來?
早上7點多,記者在漢中市區勞動西路看到,十幾個售賣小魚的攤販沿街邊一字排開,蝦、鯽魚、鯉魚以及各種小雜魚應有盡有。在這些售賣的魚中,不僅有一兩寸的小魚,還有二三斤重的草魚。為了能吸引市民購買,攤販們聲稱,這些魚全部是漢江河里的野生魚,價錢也高于市場價。
記者:“這是哪里的魚?”
賣魚攤販:“(漢江)河里的魚,你把我們這魚看下就知道了。(電)打了一晚上才打了這點魚。”
攤販們說,由于現在是漢江的禁漁期,他們擔心白天打魚會被漁政部門發現,所以他們只能在晚上偷偷的捕魚。攤販們所售賣的魚,大部分是用電或者漁網打撈上來的,大魚小魚幾乎無一幸免。
記者:“不是說禁漁期內不準電打魚嗎?”
賣魚攤販:“那我們也要吃飯嘛,再怎么樣,也要打一點。”
記者將這一情況反映給漢中市漁政執法部門后,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查處。看到執法人員后,這些攤販四散而逃。對他們留下的各種魚、蝦,執法人員全部予以收繳,并帶到漢江放生。
漢中市漢臺區漁政監督管理站站長屠慶福:“這些魚就是用密眼網或者電打的方式捕撈上來的,這兩種方式把河里面的大魚、小魚全部捕撈了,現在是禁漁期,正是魚的繁殖產卵季節,這兩種方式對魚資源破壞非常大。”
執法人員表示,從3月1日起,他們就派人不定期沿漢江進行巡邏,嚴厲打擊違規捕撈行為。對電魚、炸魚、毒魚以及密眼網捕魚的,除了收繳違法所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處以五萬元罰款,對漁業資源造成較大破壞,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