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讀者反映,榆陽區鎮川鎮高粱柳灣村村支書姚某承包經營其村內的石料廠涉嫌非法開采。4月2日,榆林市國土資源局榆陽分局副局長趙仕飛表示,經過實地勘察,該石料廠礦區實地面積遠超過許可面積,已經勒令停產,近期將上報榆林市國土局立案偵查。然而截至4月2日下午,石料廠仍在生產經營當中。

  非法越界開采 礦區實際面積為批準的近5倍

  據反映,2015年,時任鎮川鎮高粱村村主任的姚某與鎮川鎮柳灣村村委會簽訂了關于承包柳灣村石料廠的合同,合同內容顯示,柳灣村自愿將村集體所有的石料廠承包給姚某,租期10年,共計80萬元。合同履行后,姚某將石料廠變更到其兒子名下,并將石料廠改名為“榆林市鎮川鎮柳灣建強石料廠”。之后,高粱村和柳灣村合并為高梁柳灣村,姚某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姚某始終參與石料廠的經營。

  根據“榆林市鎮川鎮柳灣建強石料廠”的“采礦許可證”顯示,該石料廠的生產規模為年產12萬噸,礦區面積為12.45畝,開采深度為9米。然而以低價承包石料廠后,姚某并未按照石料廠的“采礦許可”合法經營,而是不斷擴大礦區面積,不僅礦區面積和深度都遠遠大于“采礦區許可證”上的要求,還將礦區延伸到了原高粱村的范圍,每年獲利巨大。

  “經村民實地測量,石料廠實際占地近60畝,礦坑深度為24米。”高粱柳灣村村民稱,姚某肆無忌憚的擴大生產極大的破壞了當地的生態環境的同時,也埋下了諸多安全隱患。石料廠內不僅私自儲存柴油,由于盲目擴大生產,還曾于2016發生過一名霍姓工人意外死亡事件,而此事也并未經正常途徑處理。

  國土等部門介入調查 生產仍在繼續

  4月2日上午,榆林市國土資源局榆陽分局副局長趙仕飛接受采訪時表示,之前在工作中并未發現“建強石料廠”有越界開采的行為,但接到相關舉報后,工作人員曾前往石料廠實地勘察,經測量,該石料廠礦區實際面積為50余畝,屬于越界非法開采。榆陽分局已于3月底給石料廠下達“整改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產整改。趙仕飛稱:“本周內,我們會將情況匯報榆林市國土局,并由監察支隊立案處理。”

  然而華商報記者了解到,截至4月2日下午,“建強石料廠”仍在生產經營當中。

  對于身為村黨支部書記的姚某承包經營村內石料廠是否涉嫌違紀,鎮川鎮黨委書記王君稱,目前鎮上已經成立工作組調查姚某及采石廠,榆陽區檢察院也已經介入,姚某是否違紀還需進一步調查核實后才能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