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今日點擊》 記者 朱海波)人們常說:要想富,先修路。可是在商洛市商州區夜村鎮,一座國家投資300多萬元建設的跨河大橋已經修好快一年了,但至今卻仍然無法使用,導致群眾出行困難。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在商州區夜村鎮李河灘村新修的這座大橋現場,看到記者在橋頭拍攝,一些村民便圍了上來。說起這座新橋長時間不能通行的事,一些村民的情緒顯得非常激動。
商州區夜村鎮李家灘村村民:“這就屬于是土霸,國家建這大橋花幾百萬都修好了,為啥這給人弄不通,說是要多錢要多錢,你看栽下這些樹像話不像話。”
村民:“地權屬于集體所有制,無非叫你經營著呢,你把這給霸占住了,到底屬于你的還是集體的?集體修個路你都擋住了。”
村民們說,以前他們過河主要是走村西的一座鐵索橋,由于這座鐵索橋年代太久,已經成了一座危橋,所以區政府于2016年11月開工修建了這座新橋。這座大橋跨越丹江,河的北邊是李河灘村,南邊是陳巷村,可以解決河兩岸近四千人的出行問題。然而2017年8月新橋完工后,由于大橋南岸引線的土地問題難以解決,便一直擱置到了現在。
村民:“那屬于陳巷村的新修地,現在承包個人了,承包下之后又把這承包給電力公司,現在那個工程完成了,人家(電力部門)把啥都拆除了。”
村民們說,計劃修建大橋引線的土地原本屬于陳巷村。幾年前,陳巷村把這塊土地租賃給了個人,隨后,租賃人又將土地租賃給了電力部門作為施工的臨時用地。在電力部門的工程完工之后,區交通局和鎮政府想協調這片土地用作大橋的引線,但一直沒有協調到位。于是,有群眾便在這塊土地的旁邊修了一條便道,供行人和車輛出行,但是,今年開春時這條便道也被租賃人阻斷了。
村民:“人家把這栽成樹,擋路占地要錢呢,你從這走,把我的樹碰了,我可以問你要一千元兩千元,是這個意思。”
鐵索橋成了危橋不能走,新建的橋便道又栽上了樹苗,村民們的車輛要到河的對岸,只好從五公里外的丹鳳縣境內繞行,而行人和摩托車只好走這條一米寬的臨時小路。村民代建衛一直做藥材生意,提起引線沒有修通的事就非常生氣,因為他的客戶大多是外省的,建好的大橋不能通行對生意影響很大。
代建衛:“每次叫車都是繞一圈。”
外地客商:“有的時候晚上裝車不方便,還要找路。”
那么,是不是村民們所說的,因為征地問題導致大橋引線遲遲不能修建呢?記者來到商州區交通運輸局了解情況。葉小平副局長告訴記者,原因的確是引線的征地工作沒有到位。
記者:“建橋時侯和土地所有者協調了嗎? ”
葉小平:“協調過來了。”
記者:“當時協調是啥情況?”
葉小平:“當時協調就有困難,最后咱沒有協調下去,先把主橋建起,建起之后然后再協調引線問題,在建橋之前咱引線這塊是一片平地,但是在建橋的過程中合作社為了使用把這一塊墊起來了,墊的高度是四到五米這個范圍。”
據介紹,新建的大橋由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實施,全長98米,寬7.5米,總投資303萬元。就在大橋引線土地沒有協調好的情況下,該塊土地的承包人以老龍山農民種植專業合作社的名義在土地上進行填土墊地,當時的場景就是,這邊趕工期建橋,那邊加緊在大橋所規劃的引線位置填土墊地。那么,既然已經規劃為大橋引線,當時相關部門為什么就沒有制止填土墊地的行為呢?
葉小平:“最主要的原因是對人家這塊土地合作社怎么使用?咱交通部門不了解情況。”
那么,這片土地的承包者為什么要在大橋修建之時急著填土墊地?在填土墊地時,有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呢?
土地承包者劉立豹:“這片地主要是用于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既加工又辦公的地方。這一天預算總體下來就花了70多萬塊錢。”
記者:“你墊這地時哪些部門給你批手續了?允許你墊了?”
劉立豹:“哪個部門現在還沒有批呢。”
劉立豹說,他承包這片地之前,這里的地勢比較低,所以他花費了不少人力和財力將其墊高,最后形成現在這個樣子。調查中記者了解到,除了這片土地的承包者阻擋大橋引線建設之外,這片土地的所有者,也就是陳巷村的村民也在爭取多獲得土地賠償。
陳巷村村民代表:“希望政府給我賠的時候比別的地稍微高一點,這地現在就值錢了。”
解說:陳巷村的村民認為,這塊地以前是水澆地,品質較好,加上現在的承包人將其墊高之后,商業價值就更高了。
商州區夜村鎮人民政府鎮長郭向東:“咱是按國家正常的標準。像土地價格的話,咱就按片區價執行,按照公益項目,這一畝地也就是三萬多塊錢,但是按片區價的話就是略高于公益項目價,就是一畝地四萬多塊錢。”
記者:“老百姓不同意?”
郭向東:“老百姓對這個價格還有異議,這下來之后我們還需再要做大量的工作。”
記者采訪時,商州區交通局表示,他們目前準備先做一些前期工作,但當工作人員正準備放線測量,并讓土地承包者拆除現場的圍欄時,又被這土地的所有者和承包者擋住了。
陜西省委黨校法學研究室杜宏寵教授:“在這個事件里面,我們認為,作為國家的有關部門,在征收土地的時候,應該嚴格的在法律框架之內來進行。比如說符合法律的程序,符合法律的標準,那么作為農民,也應必須意識到,我們是農村的集體土地,也必須在法律框架之內,只能是按照國家法律以及陜西省委省政府,所確定的當地的地價,來索求相關的補償。如果明確的超過了法律的規定,或者說陜西省政府規定的補償標準的話,那么這種補償要求肯定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所以說希望當地的政府,應該全心全意的為人民服務,拿出工作效率,拿出誠意,在法律的框架之內,盡快督促有關部門拿出一個合理的方案,以督促道路盡快通車。”
一個本來服務于村民的大橋項目,為什么在土地上就卡了殼呢?在此,我們期望各方應該從大局出發,依法依規盡快協商,以達成一致意見,讓新橋引線早日修通,方便大家的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