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法官與法警在現場保障施工進行昨天上午,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強制執行了一起特別的案件,現場保障天然氣公司的工作人員為居民通天然氣。下午4點多,天然氣公司工作人員在申請人家中試火,點火成功。這一案件終于執行終結。
53戶居民集體向法院起訴
據三秦都市報記者了解,曹家巷9號院10號樓共有65戶居民。該樓目前已建成30多年,因為建設較早,一直沒有接入天然氣,居民生活非常不便。后經業主間協商,有60戶居民都同意接入天然氣。
經過天然氣公司勘查,從南鄰的15號院(房產登記為12號院,為同一院落)接氣最為便利,15號院是省住建廳的家屬院。2014年5月,樓委會、社區分別與該單位物管辦簽了協議,省住建廳同意為9號院提供安裝天然氣,9號院同意架設接氣連接管道至氣井時,盡量不影響15號院車輛行人通行安全。
同年9月,在交付安裝費用、簽訂施工合同后,天然氣公司開始施工,在15號院開挖了坑道。不料,施工幾天后,15號院部分居民進行了阻撓,并向青年路社區以及省住建廳反映。之后施工坑道被填埋,導致工程長時間中斷。
2016年7月,9號院53戶居民集體向蓮湖區法院提起訴訟,狀告15號院一位阻撓施工的業主和省住建廳,要求兩被告恢復所填埋坑道,不得阻礙燃氣工程按圖施工,并賠償工程損失9.5萬余元。
審理中,被告省住建廳稱,填埋坑道是為了保護業主安全,該樓房2008年已進行了房改,現在住戶已完全取得該房屋的產權,與住建廳無關。
2016年9月,法院判決認為,原告提供的西安市燃氣規劃設計院設計的燃氣管道工程圖以及說明,證明青年路社區受原告委托與秦華天然氣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必須利用15號院內的土地以及墻面,并不會對其造成損害,故15號院的不動產權利人應當提供便利。判決被告省住建廳在其享有的曹家巷15號院權利范圍內,對原告委托的天然氣管道安裝、施工提供便利,并恢復填埋的施工坑道原狀。
法院昨強制執行
然而,案件執行遭遇阻礙。據蓮湖區法院一位工作人員介紹,2016年10月,9號院53戶居民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后,向被執行人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和司法公開告知書。但在執行過程中,15號院少數人員多次阻止,使執行工作不得不被迫中止。
另據青年路社區一位負責人介紹,這幾年社區一直在協調,曾多次到15號院做工作,但部分居民擔心接氣后本小區壓力不足,對勸說不能接受,所以一直沒有進展。在此過程中,15號院居民還提出了一些其他的接氣方式,但9號院的居民又不同意,因為增加了施工成本要多掏錢。
勸解多年無果,昨日上午,蓮湖區法院執行法官、法警數十人以及秦華天然氣公司施工人員來到曹家巷15號院強制執行。
在宣讀了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后,法警在施工現場拉起警戒線,施工終于得以順利展開。
在此過程中,蓮湖區法院還專門在15號院門口設置了咨詢臺,由執行法官和天然氣公司人員就業主的疑問進行解答。對于業主們擔心的接氣后,自己院里的天然氣壓力不足的問題,天然氣公司工作人員解釋,經過計算,在管網正常供氣下,原有燃氣管道能夠保證兩小區生活及取暖燃氣鍋爐正常用氣,不會影響15號院生活及燃氣鍋爐正常用氣。
文/圖本報記者張晴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