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新聞
四川涼山州森林火災,雖然已經過去幾個月了,但是救火過程中犧牲的,烈士卻永遠活在我們心中,他們是最美的逆行者。

因在微博上侮辱火災中犧牲的英雄烈士,陜西省榆林市一男子被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榆林市張某于4月1日在新浪微博發表不當言論,侮辱四川涼山因救火犧牲的英雄烈士,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4月16日,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批準逮捕。


近日,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檢察院正式向榆陽區人民法院就張某侮辱英雄烈士名譽案件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人張某在全國性媒體發表道歉聲明,就其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的行為,向四川省涼山州木里縣火災中犧牲的英雄烈士家屬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因其不當言論引發的惡劣社會影響。

本案是陜西省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以來,首例提起公訴的保護英雄烈士公益訴訟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