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省生態環境廳通報北洛河水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置情況。該事件未造成跨市行政區域環境污染,且事發點北洛河及下游渭河均無飲用水源地,為人為非法偷倒造成的一般環境污染事件。目前,污染物已經消除,被污染河道水質已達標。
事件 群眾舉報發現6公里黑色水體
5月27日9:45,群眾向富縣生態環境局反映在北洛河富縣十五里鋪段發現長約6公里黑色水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胡和平、省長劉國中批示要求迅速處置,查明原因,依法嚴肅追究事件責任。常務副省長梁桂對應急處置、事件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并全程督導。
省市縣生態環境部門聯合開展應急監測,及時掌握水質變化情況,科學研判,開展處置工作。沿河各級政府密切協作,采取截污、引蓄、吸附、降解等有效措施,構筑27道活性炭攔截壩、截流壩,攔截并消除污染物。到5月29日22時,污染物在北洛河延安洛川境內得到有效攔截并消除,北洛河污染河段水質已全線達標,未對下游水質造成影響。5月30日22時,沿河市縣應急響應終止。應急處置期間,當地政府及時公開信息,群眾生產生活正常。
起因 3人將鉆井廢液非法排入洛河
該事件未造成跨市行政區域環境污染,且事發點北洛河及下游渭河均無飲用水源地。按照環境污染事件分級標準,該事件為人為非法偷倒造成的一般環境污染事件。
經省市縣生態環境、公安部門聯合開展拉網式排查,于5月29日查明此次污染事件源于3名犯罪嫌疑人駕駛罐車先后兩次將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華北油氣分公司延能聯合作業部富平探2井鉆井廢液運輸至富縣楊家灣大橋排入洛河,致使洛河富縣、洛川部分河段水體污染。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偵辦中。
處理 立案查處 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針對近期北洛河流域發生的水體污染事件,省生態環境廳將認真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環節,嚴格執法監管,堅決遏制此類污染的再次發生。同時,迅即對該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按程序對涉嫌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移送公安機關。依據《陜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和有關要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進行司法鑒定,依法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在此基礎上,舉一反三,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及部門責任,強化企業監管,查找漏洞,消除隱患,有效防范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