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本報訊(記者 張晴悅)12月18日上午,西安市高陵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轄區內物業公司盜竊天然氣案件。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指控,今年年初,被告人李某(小區物業負責人)聯系燃氣公司運營經理張某,通過給張某好處費,讓張某想辦法盜竊天然氣。張某提出,可用金屬直通管代替鍋爐房天然氣計量表的方式實施盜竊,李某遂安排物業公司人員曾某、柯某等4人具體實施盜竊。

  自1月9日至3月13日,該物業公司共計實施盜竊天然氣作案約20次,價值35.7萬元。為逃避燃氣公司檢查,李某等人每次作案后,要將金屬直通管換回天然氣計量表,因頻繁更換,導致燃氣泄漏。業主發現后報警,該案案發,6名被告人被抓獲。

  辦案法官表示:6名被告人盜竊天然氣的作案方式,給小區千余名業主帶來巨大安全風險的同時,也給燃氣公司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該案的成功審理,有效震懾了此類犯罪,對于保護群眾生命安全,優化營商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