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遵紀守法,安全文明駕駛,有效遏制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咸陽市紀委監委現將近期查處的13起黨員干部酒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寧國棟,咸陽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隊長,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4月9日,寧國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高郡,咸陽市水利管理站移民安置科科長,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3月31日,高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楊俊,咸陽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4月9日,楊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支進鵬,咸陽市實驗學校校長助理兼校務管理部主任,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1月17日,支進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曹國福,興平市扶貧開發局局長,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3月9日,曹國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仵軍鋒,涇陽縣安吳鎮崇德村監委會主任,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19年12月16日,仵軍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王兵,三原縣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1月16日,王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田方,三原縣政府辦公室干部,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1月16日,田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鄭偉,三原縣嵯峨鎮衛生院院長,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1月13日,鄭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張峰,長武縣棗園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2月12日,張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樊斌選,旬邑縣扶貧開發局副局長,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1月17日,樊斌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2。趙同洲,旬邑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1月17日,趙同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3。李行,淳化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1月13日,李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從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深刻認識到酒駕醉駕是違反紀律、觸犯法律的行為,危害性極大,必須增強自律意識,帶頭嚴守紀律規矩,摒棄僥幸心理,自覺引領社會新風尚。
各級黨組織要嚴格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強化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特別是要強化八小時以外的行為約束,做到經常提醒、警鐘長鳴。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從嚴從快處理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持續釋放全面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