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謝斌)日前,中陜核工業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斌成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一案,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斌成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斌成在擔任陜西省煤田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中陜核工業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張斌成身為國有公司主管人員,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