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榆林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
接受張勝利辭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
接受楊懷智辭去榆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
任命:
楊顏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劉軍為榆林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榆林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張旗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
張曉明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
楊躍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主任;
閆翊山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
李琴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城鎮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謝安霞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馬亞飛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甄聃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
張箐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張黎光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田占江為榆林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張憲林榆林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丁探軍榆林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白玉圣榆林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郭懷軍榆林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賈鵬虎榆林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榆林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劉軍榆林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職務;
張玲榆林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苗霞榆林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馬亞飛榆林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
馬榆平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批準任命:
田飛鵬同志為榆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延偉同志為神木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帆同志為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孫華利同志為靖邊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高柯同志為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文斌同志為吳堡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劉世雄同志為子洲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近日,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發布了一批干部人事任免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
關于馮春祥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馮春祥同志任漢濱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免去漢濱區水利局總工程師職務;
崔蓉同志任漢濱區經濟貿易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徐琳同志任漢濱區公證處主任,試用期一年;
馮勛兵同志任漢濱區司法局關廟司法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王丹同志任漢濱區農村發展財務運行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魯睿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江北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劉雪浩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茨溝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易麗君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吉河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王小康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譚壩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孫波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壩河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李成玉同志任漢濱區創業就業服務中心(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王康平同志任漢濱區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漢濱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免去白斌同志漢濱區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中心主任職務;
劉安業同志任漢濱區農村公路養護中心主任,原任漢濱區農村公路管理局局長職務因機構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侯康同志任漢濱區文化和旅游廣電局副局長;
王金鋒同志任漢濱區統計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熊榮禮同志任漢濱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免去漢濱區城市創建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辜顯青同志任漢濱區城市創建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
鄧相軍同志任漢濱區建民街道辦事處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漢濱區建民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主任(兼)職務;
免去徐信波同志漢濱區建民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陳力同志任漢濱區新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馮銀艷同志任漢濱區江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免去朱庭義同志漢濱區司法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徐軍同志漢濱區公共資產經辦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丁義慈同志漢濱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郭華富同志漢濱區林業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王玉才同志漢濱區森林公安分局鳳凰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張宏同志安康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漢濱分局建民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免去黃朝元、朱燕同志漢濱區江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