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康志峰 記者 韓曉妮)5月9日,佳縣公安局在影劇院廣場召開“3.31”殺人焚尸案、“4.17”蒙面持刀尋釁滋事案件偵破案件通報會。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成繼民,宣傳部副部長高建萌到會指導了會議,該局在家的全體局領導、機關全體民警參加了案件通報會。
案件通報會上,刑偵大隊長胡亞飛通報了3.31”殺人焚尸案、“4.17”蒙面持刀尋釁滋事案件偵破經過及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副局長杜軍孝宣讀了榆林市公安局賀電。
4月17日凌晨6時許,劉某電話報稱:佳縣影劇院發生了一起惡性傷人案件,請求處警。接報后,指揮中心立即指派城關派出所迅速處警,到達現場后,經初步調查了解,有人拿砍刀追砍傷者,追砍未果后用一輛黑色小轎車將人撞傷后逃離,傷者王某被送往榆林醫院治療。
此案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佳縣縣城最繁華的地段,犯罪手段相當惡劣,犯罪分子氣焰十分囂張,影響極其惡劣,佳縣公安局局長郭峰、政委魏錦斌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由副局長杜軍孝任組長的“4.17”專案組,要求專案組盡快偵破此案。
民警經過十多天的細致摸排,并調取大量視頻監控,獲取了大量有價值線索,鎖定犯罪 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專案組民警輾轉榆林、延安、寧夏等地,克服重重困難,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4歲,佳縣人)、劉某 (男,23歲,佳縣人)、張某(男,25歲,延安人)抓獲并刑事拘留。
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劉某與受害人王某均經營班車客運生意,雙方因在榆林榆陽 區榆佳路口載客問題多次發生沖突。4月16日晚,王某某糾集社會閑雜人員張某、劉某等人準備好砍刀、口罩、棒球帽等物,欲對王某進行報復。4月17日凌晨 四時許,劉某、張某等人駕車從榆林到達佳縣某賓館附近伺機作案。五時許,受害人王某剛從賓館出來準備去影劇院發車時,等候在此的張某等二人迅速下車持砍刀 對受害人王某進行追砍,未果后,喪心病狂的劉某直接駕車將受害人王某撞飛,三人迅速逃離現場。
5月6日,經過佳縣公安局20天的不懈努力,成功破獲了此案,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受到佳縣干部群眾的高度贊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