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安一干部挪用公款賭博獲刑十一個月。

  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 記者 李巖 通訊員 王鵬)近日,鎮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鎮安縣永樂鎮原統計干部韋某挪用公款一案,依法判處韋某犯挪用公款罪,處有期徒刑11個月,責令韋某償還永樂街道辦事處、永樂財政所人民幣12萬元整。

  鎮安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韋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代表政府預收村民的搬遷款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搬遷款項12萬元,用于賭博非法活動,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