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剪傷乳房 3萬元和解
兇犯刑事審判將于4月2日開庭
南都訊 記者楊秀偉 鶴山市一家鞋廠女工小琳(化名)被女同事蒙某持剪刀剪傷乳房與下體,起訴索賠43萬元,日前卻最終選擇以3萬元賠償金與蒙某和解。蒙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 4月2日將在鶴山市法院一審開庭。小琳昨日到江門面見法援律師表示感謝,稱將返老家重慶開始新生活。
起訴索賠后選擇和解
去年7月27日,小琳在租屋處遭受女子蒙某攻擊,后經鑒定構成重傷二級,定為七級傷殘。蒙某去年7月28日被警方拘捕歸案,現正關押在看守所等待審判。
小琳的遭遇受到江門市婦聯關注,廣東江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張中強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務。小琳在傷情穩定后,去年向蒙某提起了總額43萬元的索賠訴訟。
鶴山市法院受理該案并展開庭前調解,雙方長時間未能就賠償達成一致意見。而在蒙某被鶴山市檢察院批捕和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后,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同意以3萬元賠償金了結民事賠償。
男友已失聯,計劃回老家
小琳日前已收取該筆3萬元賠償金。收到賠償金后,小琳去江門市中心醫院結清了拖欠的醫療費。
小琳去年曾在江門市中心醫院住院治療8天,需要自付4300元醫療費,后來廣州一家整容醫院為她提供了免費治療,個人無需承擔更多。
小琳遭遇傷害后曾得到工廠和社會各界救助,她將善款和個人工資卡都交由男友小羅保管。小羅在事發后曾信誓旦旦表態會對小琳不離不棄,后來卻一聲不吭失蹤,甚至取走小琳的工資款。
“每次撥打都是,該號碼已過期。”與小羅戀愛一年多,小琳只知小羅是廣西人,卻不知其家在何處,這幾個月都打不通小羅的手機,小琳昨日表示已放棄,如今只想盡快回到老家,再找份工作開始新生活。
[釋疑]
為何賠償金僅3萬元?
答:賠償金低在于對方沒錢
小琳向南都記者表示,最終并未想到只能拿到這么少的賠償金,但經律師解釋后選擇接受。張中強稱,小琳當初索賠較高在于其中包含了殘疾賠償金,但兇犯蒙某實際并無支付能力,即使法院判決支持,也無法獲得理想的賠償額。
張中強說,這種情況在刑事案附帶民事賠償訴訟中十分常見,新刑事訴訟法因此已對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原則上不再支持。
按照相關司法解釋,附帶民事賠償額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確定,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 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致殘致死的情況下,還包含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喪葬費等費用。但除非被告人確有賠償能力,法院原則上不將死亡賠 償金、殘疾賠償金納入判決賠償的范圍。
“法律規定是其中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現實原因,也就是當事人履行能力,所以各方面綜合考慮,最終還是決定動員當事人接受這個賠償數額。事情已經發生, 對方也被刑事追究,只能讓受傷的身心得到一點點物質的安慰。這總比一點賠償都執行不到好。”張中強說,蒙某家屬曾拒絕賠償,其了解到對方也確實貧窮。
事件回放
2014年7月27日晚,小琳(化名)的前女同事蒙某闖入其租房內,將其捆綁,剪傷其乳房與下體。7月28日上午,蒙某落網,她供述,因懷疑小 琳與其丈夫韋某“有關系”而報復。針對“外遇”一說,小琳否認,“是他(韋某)追求我,我已經明確拒絕他了,是不可能的。”南都記者調查,小琳的男友是同 廠同事小羅,韋某是其上司,兩個男人為此還大動干戈,被工廠罰款。
事件進展
小琳在傷情穩定后,去年向蒙某提起總額43萬元的索賠訴訟。蒙某被鶴山市檢察院批捕和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后,雙方達成一致,同意以3萬元賠償金了結民事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