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陜西保障房空置10萬套》和《殘疾人申請廉租房兩年無果》的新聞不免讓人有些無奈,保障房既然有空置,為什么還有人費盡力氣申請不到?如何才能真正解決百姓的住房困難問題,保障房又如何能真正成為“保障”房?
2011年,全省市縣依據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困難程度、申請保障房類別等因素,確定了172萬戶保障對象的五年輪候次序;并根據收入、住房情況的變化,對保障對象進行定期調整。截至今年10月25日,陜西累計開工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91萬套,分配入住80.47萬套,入住率為88.43%。其中,部分項目選址離主城區較遠,或市政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不完善,雖然已竣工分配,卻無法正常入住。
影響保障房入住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已竣工保障房還須經過“三審核、三公示”的分配工作周期才能入住,占33%左右;二是部分項目選址偏遠,配套設施不到,群眾無法正常入住,占28.2%。【詳細】
2012年,王笑開始在迎賓路社區申請廉租房,他用了半年的時間遞交材料、等待審核等程序,2013年2月,他領到了廉租房補貼。同時,他也迎來了人生的伴侶,和一個患有腿疾的咸陽姑娘喜結良緣。那時王笑覺得生活的美好向他迎來,他甚至已經開始想象著怎樣把小小的家裝點的浪漫溫馨。
但是,命運似乎喜歡跟王笑開玩笑,從去年2月份領到廉租房補貼金到 現在近兩年的時間里他的廉租房再沒有音訊了,他一有空就去商州區住房保障大廳看通知或者公告,每次詢問得到的回復都是“等通知”,他毫不猶豫地訂閱報紙,就是為了等待廉租房的消息。【詳細】

1、地方保障性住房規劃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設施的建設相對滯后。少數地方保障性住房項目選在離城市中心較遠的地方,配套設施沒能同步建設,建成后遲遲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內部空間結構不合理,影響了使用功能。
2、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設計、施工、監理、驗收質量把關不嚴,個別工程還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2、建設資金籌措和征地拆遷壓力比較大。今年建設任務比去年有較大增加,一些地方資金籌措存在一定困難,中西部地區資金壓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時完成征地拆遷,拉長了建設周期。
3、分配和運營管理方面還存在問題。家庭和個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資產等情況基礎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難度。一些地方出現了騙租、騙購的情況。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眾意見很大。【詳細】

1、位置偏遠、配套極差,質量堪憂、環境不好。近日多個省份審計結果暴露出保障房空置尷尬,陜西空置保障房達十萬套。本應趨之若鶩、一房難求的保障房,卻被棄之如敝屣。而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保障房多位于城市郊區,非常偏遠,配套設施也很不完善,在資金支持相對減弱的情況下,房屋質量也大多不能很好地得到保障。
2、地方政府對于保障房“重建設、輕管理”。監管缺位、執行不力,地方政府在建設保障房的過程中,普遍存在消極應對的心態,這是因為建設保障性住房不僅無法像商品房那樣獲得高額土地出讓收入,反而要投入不菲的配套資金。
3、考核機制存在缺陷。這是造成保障房質量無法切實保證的原因。自2007年中央出臺保障性住房政策以來,各類保障性住房政策不斷推出,從開工建設、申購資格及核查、售后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各地也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出臺了相應措施。但由于缺乏良好的激勵機制、管理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致使保障房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變味、走樣的情況。【詳細】

1、申請條件苛刻。苛刻的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把大多數的中低收入家庭擋在了保障性住房的門外。從百姓對每一輪房價上漲的抱怨聲中可以看出,買不起房子的老百姓絕不在少數,而其中能夠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卻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而當前真正能夠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人數也還只是這一小部分人當中的一半而已。
2、申請過程繁瑣。申請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需要經過一系列的流程:提出申請、領取家庭情況核定表→填寫《核定表》,提供相關材料送交街道"住保辦"→街道"住保辦"受理→入戶調查、第一次公示→初審→區住保辦復審→進行第二次公示→報市住保辦備案→輪候搖號→配售、配租。這一大串的環節跑下來,足以讓普通的老百姓跑上三個月或半年。
3、受戶籍限制,存在不公正因素。很多城市申請公租房和廉租房條件中,其中第一條都要求具有當地城鎮戶口。北京市要求,具有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單身家庭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僅戶籍門檻就把大量進城務工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龐大的群體拒之門外,特別是廉租房門檻外。
4、監管機制的乏力與缺失。陜西省2010年加快了廉租住房的建設;其中在健全機制方面,要求各市人民政府開展低收入家庭狀況調查,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檔案等,做了很多工作。相比較而言,目前的多個一線城市缺乏困難家庭住房檔案這一類的信息,審核仍是一個薄弱環節。在退出方面,目前多個城市更是處在缺位狀態。【詳細】

1、完善相關政策,促進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要從根本上解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問題,一是要從財政層面解決多年以來地方政府依賴的“賣地財政”,同時還要看看保障性住房的供應是否落到實處,將那些依然是畫在墻上的“大餅”,真正轉化為老百姓嘴里的食物。要落實好,制定好相關的優惠政策,讓真正需要的人住上保障房。
2、改變保障房選址偏遠、配套缺失的現狀。對中國來說,選址偏遠、配套缺乏的保障房空間布局,可能造成保障房社區居民居住空間和社會地位的雙重邊緣化。而要避免這一情況發生,應圍繞構建“多元混居社區”這一基本目標,制定相應的治理與協調對策。在保障房開發建設中,真正從老百姓的實際考慮,盡可能使保障房的空間布局更合理,為百姓提供更方便的居住條件。
3、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加強相關監督監管。我省保障房在建設中,存在擠占和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不及時把上面撥付的錢撥下去,以及存在不該收的錢亂收的問題。只有加強監督監管,才能切實保證群眾利益。只有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才能使申請無果的情況不再發生。【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