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管理手段,延伸服務觸角
車輛管理所作為公安交警部門的窗口單位,直接與人民群眾打交道,工作的核心就是為民服務。2013年以來,榆林交警支隊車管所在市公安局和支隊兩級黨委的堅強領導下,以打造“服務型車管所”為目標,延伸服務觸角,提升服務水平,先后推出了32項車駕管業務簡政放權便民利民新舉措,取得了良好社會反響,群眾滿意度顯著提高……【榆林車管所32項便民措施點擊看詳情】

汽車號牌自選方式由原來“五選一”增加為“十選一”,并將現有號牌資源全部投入號牌池供群眾選擇。
【解讀】為進一步擴大群眾自主選擇范圍,滿足群眾對機動車號牌的新要求,充分發揮現有機動車號牌資源功能,讓群眾在選取號牌號碼時有更多選擇。
車輛在辦理轉移登記業務時,原車主無需提供身份證明及本人到場簽字,由現車主或委托代理人憑身份證明、委托書和車輛來歷證明直接辦理。
【解讀】車輛在辦理轉移登記前,首先要在二手車交易市場辦理所有權轉移,所有權轉移時要求原車主和現車主必須到場簽字確認。
1、車輛在辦理燃油汽車改裝天然氣汽車業務時,由業務窗口民警按規定進行比對審核辦理,不需業務領導審批。
2、取消外籍換證業務中的考前培訓和業務領導審核環節。
【解讀】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后,為此方便群眾辦理此類業務,我們主動精簡審批環節。
將車輛辦理年檢時的歸檔權限,下放到可辦理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的9個機動車檢測站的駐站查驗民警,各檢測站的車輛年檢手續直接存放在檢測站。
【解讀】向檢測站下放了車輛年檢歸檔的權限,駐站查驗民警可在9個機動車檢測站直接為車主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1、駕駛人在辦理補證或換證業務時,由先復核比對后制發證件改為先制發證件后復核比對,做到駕駛證隨補隨取。啟動嫌疑業務調查程序進行調查處理。
2、對部分駕駛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車管所辦理業務的,取消業務領導簽字把關環節。
通過支隊短信告知平臺,向所有持B證及以上車型駕駛人告知審驗期限的變化,以免因駕駛人不了解123號部令中關于審驗規定的變化,導致駕駛證誤審或被注銷。
【解讀】及時通過支隊的短信告知平臺,提醒廣大駕駛人按期進行審驗。
對外地駕駛證轉入換證的,一個工作日內核發駕駛證。
【解讀】2013年1月1日,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正式啟用。安排專人負責此類業務的辦理,由工作人員與對方車管所進行聯系、溝通解決,大大方便了駕駛人,提高工作效率。
1、對駕駛證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的,免去駕駛人學習環節。
2、對駕駛人辦理滿分學習和增駕業務的,所有資料內部傳遞,由業務民與各駕校之間協調完成。
3、軍警駕駛證換領地方駕駛證的,取消審批環節。申請換領C類及以下駕駛證的,當日內換發。
對檔案更正業務中扣除駕齡年限的,由2004年5月1日前放寬至2004年10月1日前。
【解讀】按照以人為本的理念,考慮到群眾考取駕駛證的不易,我們將變更業務的截止時間放寬至2004年10月1日前。
對具有吸毒史的駕駛人,如系統管控狀態為“其它”的,由車管所登記造冊,并及時發函給錄入機關協助調查,以確認吸毒駕駛人的詳細吸毒信息和具體管控狀態,對不屬于部令規定強制注銷情形的,直接為駕駛人辦理相關業務。
1、在榆林市區擴大駕駛人體檢業務定點醫院的聯網范圍。
2、對于駕駛人身體條件存有明顯疑異的,要求駕駛人到星元醫院做進一步的身體條件診斷證明,車管所在確認診斷證明的真實性后,可直接為駕駛人辦理業務。
1、增設業務崗位,為群眾辦理駕管業務時做到隨辦隨取提供保證。
2、后置復核歸檔程序,對各項機動車業務登記,車主選號后直接制發牌證,保證駕駛人補換證業務做到隨辦隨取。
駕駛人科目一考試全部下放各縣交警大隊車管所。對記滿12分學習考試、初次申領駕駛證和注銷可恢復狀態駕駛證考試的三種情形,下放各縣車管所執行。
【解讀】為了增加科目一的考試能力,將C類駕駛證初次申領科目一考試、滿分學習考試和注銷可恢復狀態駕駛證考試業務下放到各縣交警大隊車管所。
1、除對8個縣級車管所下放了國產免檢小型汽車注冊登記業務外,剩余府谷、定邊、佳縣交警大隊和支隊一大隊要全部下放此項業務。
2、向有檢測站的縣級車管所下放貨車注冊登記業務。首先在神木、靖邊和綏德縣交警大隊車管所實行,其他縣級車管所有條件后逐步實行。
擴大自主品牌4S店免檢小型汽車注冊登記業務輻射面,向榆林城區符合條件的自主品牌4S店下放注冊登記業務。
【解讀】2012年實現了內外網交互技術,繼而使4S店代辦本品牌國產免檢小型汽車注冊登記業務成為現實,群眾在4S店購車后即可現場辦理登記、領取牌證,實現購車、選號、上牌“一條龍”服務。
延伸車管受理窗口至二手車交易市場。對現有機動車交易公司進行整合,設立集中辦事點,派駐工作人員進駐集中辦事點受理資料審核和轉移登記業務,免去群眾在交易市場和車管所之間來回奔波。
【解讀】為進一步縮短服務半徑,減少群眾往返跑路,在榆林二手車交易市場內建設了服務站,便于群眾辦理二手車過戶業務。
1、推行免費導辦和查詢服務。設立導辦員和查詢崗,群眾在辦理車管業務時,只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到車管所后,填寫表格、復印證件等工作全部由導辦人員協助完成,所有的業務資料實行內部傳遞。
2、免費為群眾提供機動車檢驗時需要的拓號、照相、填表和復印相關資料等服務。
加強合法中介機構管理。對合法中介機構及其代辦人員實行資格審核和備案登記制度。代辦人員實行統一著裝,佩戴“車管業務代辦證”胸牌,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解讀】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和相關便民措施,辦理機動車業務可委托代理人辦理相關手續,合法中介機構為群眾辦理車管業務提供幫助和服務。
對申請辦理抵押登記的,不限定抵押權人住址區域。
【解讀】隨著市場經濟的多元化,越來越多的外地金融機構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業務,本著公平、有序競爭的原則,放開了對抵押權人住址區域的限制,只要抵押權人提交的相關備案資料齊全、有效,榆林轄區以外的金融機構也都可以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業務。
1、應用網上駕校平臺公示各駕校受理順序、時間和網上各科目的預約,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2、完善118114車管業務咨詢熱線電話(專人值守)和車管微博,為群眾答疑解惑,宣傳車管業務和政策。
【解讀】搭建互聯網、電話等多種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業務咨詢、業務預約等多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