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艷)4月27日,記者從省委改革辦獲悉,為推動改革責任落實,今年我省將實行領導領銜重大改革項目制度。日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7年工作要點》確定了21項重大改革項目,由省級領導領銜推進。

  據悉,領銜制度實行一個改革項目、一名省級領導領銜、一個單位牽頭抓總、一批參與單位支持配合的推進機制。省級有關領導將加大協(xié)調指導力度,定期聽取領銜項目推進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改革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

  省委要求,牽頭部門作為改革的責任主體,要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和責任處室,加強協(xié)調、跟進服務,主動及時向領銜領導匯報情況,做好與專項小組的溝通銜接;要盡快制定領銜項目推進方案,實行項目化、目標化和責任化管理,明確任務要求、成果形式和完成時限,倒排工期、嚴控進度;對擬出臺的重大改革文件方案,要明確報審時限,嚴格制定論證程序,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確保方案質量;要定期開展自查,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省委深改組上報領導推進和項目進展情況。省委改革辦聯(lián)合省委督察室,將適時開展督察,對工作力度不大,任務進展緩慢的部門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