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網訊(記者辛源)今天(6月26日)西安市房管召開《西安市人民政府關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文簡稱若干意見)發布。

  《若干意見》從簡化行政審批、優化建設環建設環境、支持在建項目建設、加快站遺留問題處理、嚴格用地管控、支持住房消消費、活躍二手房市場、促進住房保障貨幣化、提升住房品質、夯實工作責任共十個方面采取了三十項具體措施。

  其中明確表示支持有意愿的農民工等農業轉移人口在我市購房。將長期在我市生活居住和就業的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納入住房公積金體系。對連續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符合貸款條件的,即可申請公積金購房貸款。

  此外,將《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江市政發〔2015〕15號)中有關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我市購房落戶的優惠政策的時限由206年12月31日截止延長至2017年12月31日。

  陜西省房產研究學會會長王圣學教授接受西安網記者采訪時表示,《若干意見》可以稱為“樓十條”,可以幫助居民改善住房條件,還可以有效化解房地產既有和潛在的庫存,優化供給結構,防范項目風險,穩定市場預期,提振市場信心,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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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秦都市報 - 三秦網訊(本報記者 呂雷)6月26下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開媒體通氣會,就優化房地產市場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進行發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總計三十條的《意見》就簡化行政審批、促進項目開工、推進項目建設、穩定住房消費等方面進行了指導和安排。其中,就“支持住房消費”方面,《意見》第二十二條表示將繼續落實2015年6月25日發布的《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并且將其中有關非西安市戶籍居民在西安市購房落戶的優惠政策的時限由2016年12月31日截止延長至2017年12月31日。

  政策:“購房落實政策”截止時間延長一年

  記者了解到,西安市2015年6月25日發布的《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第七條款“做好非本市戶籍常住居民的住房服務”中指出,“在滿足本市戶籍居民住房保障的前提下,可將非本市城鎮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納入限價商品房保障范圍。對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非本市戶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市行政區內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和二手住房(以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的,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辦理購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籍登記手續”。

  下午的通氣會上,根據西安市新發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二十二條顯示,非西安市戶籍的居民想在西安落戶,只要購買90m2及以上面積商品房和二手房;并且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就可以按照相關政策落戶西安,此政策的有效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較此前的政策截止時間延長了一年。

  表現:市場顯現回暖,價格有所回升

  記者查閱資料獲悉,在相關政策的帶動和刺激之下, 2015年全年,西安市房地產市場總體保持了供應充足、交易活躍、房價穩定的健康發展態勢。按照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全年,西安市商品房累計銷售2017.29萬m2,同比增長13.56%;其中住宅1740.47萬m2,同比增長14.35%。

  就今年以來的西安的房地產市場表現來看,據西安市房屋管理服務網發布的2016年1—5月份房地產運行情況顯示,1—5月份西安商品房批售面積684.22萬m2,同比下降15.47%;但是商品房銷售面積達到936.01萬m2,同比上漲26.67%。其中住宅批售面積468.76萬m2,但是銷售面積達到802.52萬m2,同比上漲28.66%。此外,記者從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房價指數獲悉,今年前4個月,西安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了0.88%。

  此外,下午發布的《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還就“全面推行和放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和全國異地貸款”提出了相關要求,支持有意愿的農民工等農業專業人口在西安市購房。將長期在西安市生活居住和就業的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納入住房公積金體系。對連續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符合貸款條件的,即可申請公積金購房貸款。

  同時,就“城市居民、農民工等保障家庭承租社會房源”方面,《意見》指出,在公租房實物配租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城市居民、農民工等保障家庭在承租社會房源時,按照每平米5元的標準(補貼面積不超過60m2)給予租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