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頭條記者 鄢山宇
11月21日,記者從西安市新聞辦獲悉,今天下午18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將西安市空氣重污染Ⅲ級應急響應降為Ⅳ級。車輛限行應急響應措施于11月22日0時起解除。
11月21日13時起,隨著冷空氣到來,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逐步好轉,截止17時,西安市空氣污染程度已降至輕度污染范圍。經氣象、環保部門會商分析,受冷空氣南下影響,未來48小時西安市擴散條件將進一步好轉,環境空氣質量將維持在輕度污染至良程度之間。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規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于2016年11月21日18時起,將西安市空氣重污染Ⅲ級響應降為Ⅳ級。要求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按照Ⅳ級應急響應要求,組織開展好各項工作。車輛限行應急響應措施于11月22日0時起解除。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空氣重污染Ⅳ級應急響應措施包括以下,由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組織落實好各項應急措施。
一、指導公眾作好健康防護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運動。
二、引導公眾和相關行業落實好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全面落實各項污染減排措施
(一)各監管部門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力度;
(二)城市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三)環保部門加強排污企業監管,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衛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四、其他措施及要求
(一)公安部門牽頭加強黃標車、無標車及冒黑煙車輛的查處力度,杜絕其進入禁行區或限行區;增加警力,加強疏導,保證道路通暢運行;同時加大市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
(二)各區縣、開發區要加大焚燒冒黑煙問題查處力度,開展禁燒檢查,加大焚燒秸稈、垃圾的查處力度。
(三)各區縣、開發區要加強重點污染源管控,鼓勵企業適時開展錯峰生產,降低人為活動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