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頭條記者 鄢山宇
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于2017年1月1日18時,啟動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根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市政辦發〔2016〕76號)有關規定,現就西安市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時間:2017年1月3日0時起,全天二十四小時執行。
二、禁限行區域:全市范圍(十區三縣)
三、限行具體規定:將0-9的機動車輛尾號數字劃分為1、3、5、7、9和2、4、6、8、0兩個組合,按照限行當日公歷日期的個位數字,單日限行1、3、5、7、9,雙日限行2、4、6、8、0,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禁止黃標車、無標車、三輪汽車、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重型、中型載貨車,混凝土罐車等高排放車輛,在三環路(含三環路)范圍內通行。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六、外埠機動車進入西安市(十區三縣)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七、途經本市高速公路過境通行并不駛出高速公路的機動車,不采取禁限行措施,允許通行。
八、以下類情形機動車不受禁限行措施影響

(一)公共汽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出租汽車(含快捷貨運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
(二)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單位班車(通勤班車,用于上下班接送職工的10座以上<含10座>中型、大型客車)、郵政專用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大型客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運證件的車輛;
(三)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使”、“領”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五)“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不受禁限行措施限制。
九、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級事宜,另行通告,相關信息請查詢西安市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xa.gov.cn)、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網(網址:http://www.xian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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