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李佳)在山坡上發現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羚牛后,某工程經理、工人為解饞,竟圍捕羚牛并殺害。11月17日,西安市鄠邑區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非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案。
今年3月9日,某重點工程項目經理、工人共7人駕駛兩輛車,途經西漢高速鄠邑區澇峪口東流水溝進溝口處,發現一只羚牛在山坡覓食,為飽口腹之欲,張某、李某、李某某3人遂指揮工人徐某、王某、邱某、趙某圍捕羚牛,幾人用石塊將羚牛趕到一陡坡上,王某爬到附近樹上,用安全繩將羚牛角套住,將繩子另一頭綁在輕卡車上,由趙某駕車將羚牛從山坡上強行拽落到山溝后,又將羚牛拖拽到路邊,他們用石塊砸羚牛頭部致羚牛不能動彈,又將羚牛抬上車準備拉去屠宰。在捕殺羚牛的過程中被當地村民發現,村民向森林公安舉報,當晚,7人被抓,并在澇峪桃園溝內一小木橋下的山洞內找到被掩埋的羚牛尸體。經鑒定,被殺害的羚牛為扭角羚,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
鄠邑區法院審理后認為,7名被告人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羚牛一只,情節嚴重,結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情節和危害程度及其認罪態度,法院以非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7名被告人3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